合同编号:
建设工程沥青混凝土供需合同
沥
青
混
凝
土
供
需
合
同
年 月 日
沥青混凝土供需合同
签订地点:郑州 需方(以下简称甲方): 天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
供方(以下简称乙方)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工程使用沥青混凝土的具体情况,供需双方就沥青混凝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工程概况
1、工程名称:
2、工程地点:
二、质量、技术要求
1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规定的标准要求,符合:CJJ/T190-2012《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》,GB/T 30596-2014《温拌沥青混凝土》、GB/T50107-2010《强度检验评定标准》 要求和本工程的设计规范以及图纸要求。
三、合同价格
1.1、沥青混凝土出厂价格按固定价格方式计:
序号 | 品种规格 | 落地价格 (元/ ㎡.㎝) | 预计数量(㎡) | 合计(元) | 备注 |
1 | 透水沥青混凝土 |
厚度mm | |||
2 | 普通沥青混凝土 | ||||
3 | |||||
4 | |||||
5 | |||||
6 | |||||
7 | 合同暂估价(元) | 工程结束后以实际工程量测量计算为准 |
1.2沥青混凝土落地价格按浮动价格方式计(此价格为含税价格,此价格为到工地价格):
按照沥青混凝土供应当月《 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基准价格信息》中的沥青混凝土价格下浮 5 % ,原材料供应由供方负责。施工过程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价格。供方需方提供票面税率为13%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四、双方职责
(一)需方权利和义务
1、合理制定施工计划,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供方供应时间,说明所需沥青混凝土强度等级、数量、摊铺部位及其他相关要求;
2、保证施工场地通水、通电、道路畅通和照明良好;水电费用需方负责;
3、负责沥青混凝土施工期间的现场指挥,负责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便利的条件。
4、按排专人在生产期间负责施工,保证卸料时间;供方沥青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,需方应保证在6小时内卸料完毕,否则双方应及时沟通采取措施;
5、对运送到工地的沥青混凝土应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,若需方自行添加材料出现质量问题,由需方负责;对合同的沥青混凝土工程的摊铺质量负责;
6、若需方认为供方所供应的沥青混凝土数量有异议,应及时通知供方;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向供方支付沥青混凝土款。若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,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。
(二)供方权利和义务
1、应按需、供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及要求组织生产,合理调度,保证供应沥青混凝土;
2、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服从需方合理调配,并积极配合现场施工;
3、组织各种原材料,把好材料验收质量关;按现行规范要求设计本合同沥青混凝土配合比;
4、应对沥青商品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质量和搅拌、运输、摊铺过程中的过程中的沥青混凝土质量负责;
5、应对施工现场自觉接受需方及监理方的质量验收;
6、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供应中断或停产,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,并协助需方采取应急措施;
7、供方运输车辆必须按需方指定施工现场内路线行驶,以免破坏施工现场内硬化地面和管线。
8、沥青混凝土运输车装运混凝土数量不应超过该车额定方量,以免造成混凝土抛洒,否则需方将按该车额定方量进行计量。
9、供方每次阶段性施工完毕后,应在一个月内把有关沥青混凝土的全部技术资料提交给需方。
五、结算方式
1、合同签订后预付 万元定金,机械进场付 万元,摊铺工程进行一半 万元,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。
六、其他约定:
1、供方供货车辆及人员,进入现场后要注意安全防护和自我保护,因供方司机原因碰撞现场设施、伤害有关人员的,造成的损失供方承担;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供方人员、车辆损失的,供方自行承担;
2、需方指定联络人: ,电话: ;负责沥青混凝土进场联络和进场签收。
七、争议的解决及违约责任
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,可通过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。违约方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。
八、其他
1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。
2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,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;否则,任何单方面修改条文均视为无效。
3、合同生效后,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,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,合同协商解除时,双方应在本合同上签字确认。
4、本合同一式陆份,需方执肆份,供方执贰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(以下为合同签章页,无正文!)
供方:(盖章) 需方:(签名或盖章)
法定代表人: 代表人:
地址: 地址:
委托代理人: 委托代理人:
身份证号: 身份证号:
联系方式: 联系方式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